台東縣海端鄉鄉長余忠義疑出差浮濫報帳詐領差費,遭人檢舉,台東地檢署偵辦終結後,依貪汙罪嫌起訴。不過,案經台東地方法院審結,法官認為余要詐領,不可能只詐領較低金額9050元,而非最高金額13850元,且檢方所舉事證,均無法讓人確信,不能證明被告犯罪,因此,判余無罪。全案仍可上訴。余忠義表示,發生這件事他真的很冤枉,感謝法官還他清白。台東調查站接獲檢舉指出,余在102年期間參加原民會舉辦活動時,原本住宿費已由原民會安排核銷,余卻仍向公所申請差旅費,調查人員經查發現余浮報差旅費共7次,合計詐領總額1萬6700元,依貪污罪法辦。檢方偵結認為余明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及公所出差旅費支給標準,卻委由不知情的承辦人填單請領差旅費,最後自行核章,涉案證事確鑿,依貪汙罪嫌起訴。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審結,法官認為余實際請領差旅費金額僅9050元,低於相關規定覈實可請領數額13850元,若有不法意圖,即可請領較高金額,況且原助理離職後,接任新助理和各單位承辦人就余申報差旅費天數未彼此溝通,每次請領金額僅數千元不等,加上余未仔細核對下,隨即蓋章,與常情無違;而檢方所舉事證,均難以認定被告有詐領的犯罪意圖,故自應被告無罪諭知。余忠義說,4年來的官司真的很辛苦,自始自終他都不清楚相關作業,發生這樣的事,真的很冤枉既然事件已經結束了,他也不便表示任何意見,只能感謝大家的關心,感謝法官還他清白。台東縣海端鄉鄉長余忠義(左)疑出差浮濫報帳詐領差費被依貪汙罪起訴,台東地方法院一審審結判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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