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宗教聯合會、道教總會與一貫道等宗教團體發起「反對內政部版本宗教團體法,支持制定宗教基本法」連署活動與說明會,今天在新竹市壹同寺召開。台灣宗教聯合會執行長法藏法師說,發起連署活動的還有中國佛教會、比丘尼協進會、台灣佛教總會等單位,7月正式展開後,原預定連署人數為30萬人,如今提高目標為100萬人,這次民間自發性催生宗教基本法草案會在連署活動截止後,送進立法院請立法委員提案立法。 法藏法師說,佛教等團體強力反對內政部版本宗教團體法,在於這是華人世界第一次要以政治手段由政府以管理的名目,制定法律控制宗教,過度介入財務、人事與個人修道等層面。他說,宗教界並不害怕被外界看到資產,但內政部版本「空白授權」太多,「寺廟處分財產要政府同意」,比如要賣掉市區寺院遷建郊區,政府不同意就不能執行。又比如寺院住持閉關,住持的師弟或師兄(權利關係人)可依「怠忽職守」的理由,透過相關程序到法院申告而派任職務代理人。法藏法師又舉例助念團等寺廟志工因屬「未住寺廟而有定期性宗教行為」也要列冊輔導,「我上網查了資料,只有遊民、流氓被政府列冊輔導,內政部版本則加上修道人, 而遊民、流氓從良就不用輔導,修道人得被列冊一輩子,這樣對嗎?」 他說,宗教基本法與宗教團體法不一樣,基本法是以憲法與國際人權公約為法源基礎,約定國家與宗教之間屬於平等、互助、尊重的關係,且會訂定「宗教名稱不得濫用」等條文(比如理光頭穿僧服者犯法就被認為是和尚犯法),其他條文也可讓國民得以分辨諸如「子宮共修」等歛財騙色的偽宗教。他說,所幸宗教團體法已回到內政部,未再排進立法院審議,但「促進訂定宗教基本法」仍在各地連署中。台灣宗教聯合會等宗教團體發起「反對內政部版本宗教團體法,支持制定宗教基本法」連署活動與說明會,今天在新竹市壹同寺召開。記者林家琛/攝影 分享 facebook 台灣宗教聯合會等團體發起「反對內政部版本宗教團體法,支持制定宗教基本法」連署活動與說明會,今天在新竹市壹同寺召開,有數百人參加。記者林家琛/攝影 分享 facebook 法藏法師說,遊民、流氓從良就不用列冊輔導,「修道人得被列冊輔導一輩子,這樣對嗎?」記者林家琛/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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